美国个人所得税制度在哪些方面比中国先进?
随着美国国债超过31万亿美元,国债利息也达到了惊人的每年1万亿美元。美国人开始算账了:美国政府每年从各种渠道获得的总收入约为5万亿美元,其中,个人所得税约占收入总额的42%,约为2.1万亿美元,也就是说,我们纳的税大约有一半要用来为国债支付利息,然后绷不住。

税制方面,其实是中国的做法比较好,成本低,不会浪费大家的有效工作时间。以美国的税法和报税,真的成本太高了,整个社会都在付出巨额的金钱和时间成本,而这笔巨额成本,在中国,已经变成中国税制的红利收入。美国是直接在税制上面来做均贫富,真的不如中国主要通过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另外,美国贫富差距绝对不比中国小,只不过是美国大部分人富有,中国是小部分富有,美国富人太多了对比没有那么明显,日子大家都差不多,巨富的豪宅在树林里大家也不会去看到。

1、在之前很长的时间里,中国政府是非常贫穷的,这意味着政府需要一种有足够征收效率和稳定性的税种作为主要税源,否则无法满足发展和建设的需求;2、对于当前的中国来说,信用体系建设、法制规范、电子化都还不够到位,这意味着美国那样的依托诚信报税为主的所得税申报体系,条件还没有完全成熟;3、增值税更平等,但所得税更公平。中国增值税是“以票控税”的,依托发票,增值税的征收比起所得税要规范且容易得多。
而一旦开具专用发票,即便在税控系统不发达的年代也能够做到有据可查。你要想逃税?哦那就不卖你发票了看你怎么做生意,尤其发票系统升级后,不管专票还是普票,开票方和接收方的任何操作(是否抵扣、是否报税)都被系统监控,有任何疑点立刻就会发现。即便漏网,追查也很方便,一抓一个准,税收的管理是一定要考虑可操作性的,比如为什么个体摊点采用的是定额征收,因为对于个体摊主来说,他们不开票也不记账,只能够估算他们的规模征收一个固定的数字。